XX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操作细则
一、客户申请
(一)担保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担保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城乡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教师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或者有稳定收入的农户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2、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已在我公司合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4、 自然人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偿还能力;无逾期贷款、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记录。
5、 申请担保的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担保申请人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担保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半年期的财务报表。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法人代码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
(8)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9)反担保单位应提供以上相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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